我是出租方(甲方),请问如何避免因承租方(乙方)逃跑,而变成我也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6:39:30
就是说乙方欠工人工资,但我只是出租厂房的.....乙方的经营与我无关....但是我听说.......有些企业逃跑了...出租方还得垫付工人的工资........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应出何避免?乙方有营业执照,甲方是不是要拿到乙方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可约定承租方预付房租或给你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若他有逃跑情况,你有权扣留保证金。

他的债务本身不应由你来承担啊,怎么可能会有出租方垫付他的工人工资的情况啊?

你多虑了,法律不糊涂。但是,你不能用房子参股,进行合伙经营等。至于租金,你可以合同约定先付租金后用房。收取一些租赁保证金,保护自己的权益。租赁合同不妨定细一些,想周全一些。比如,租房、用房、修房、退房、改房、火灾责任、违约责任等等都要约定清楚。

拿合同上的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去派出所提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