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没有法律上的继承人,我该如何要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21:40
债务人死亡,没有后代,死前是一民办院校的法人,现已经死亡,死后留下一所空壳学校。现在学校被另一债权人出租,但该债权人的诉讼期已过,我能否问该债权人要我的债务。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我只能大概跟你说说,这里有几个问题你需要厘清:
一、学校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你的债务人在里面是属于仅仅是法人代表还是占有股份?占有多少?
二、另外一个债权人他是以什么名义将这个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处理的,即你的债务人有没有把这个学校的股份或者什么的送给过他。还要确定有没有进行登记。
三、以上两个问题中,如果他是学校里占有股份,并且没有将这个财产给这个债权人的话,你有权在你所享有的份额里,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位债权人因为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也就是丧失了以诉的方式主张权利的能力,也就是说他的这笔钱没有资格请求法院给他,除非债务人自己奉送,而债务人自己已经死了,即成了没办法要的债,因此你完全有权利讨要这份债权

不能,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他的债权虽过了诉讼时效,仅仅是丧失了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并没有使他们之间的债务关系消灭
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在该空壳学校偿还完另一债权人后剩余的部分主张权利....

如果你的债权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当然是可以的。

占有该房产的债权人,由于其债权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所以不再受法律保护。

除非他与债务人有协议确定该房产的归属,否则你是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占有人交还房屋,进行拍卖。

如果你和那个债权人地位一样,你有权分享租金

可以,但要看债务人是谁?学校还是校长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