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农机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25:05
收割机的政策

10月25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2008年起,市级财政从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农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中成绩突出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县(市、区)财政也要建立起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提出了全市今后五年农机化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到2011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0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5万台,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68%以上,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油菜生产机械化。今后五年,全市将突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健全农机服务体系,大力开拓农机服务市场,积极发展农机制造业,加大扶持力度,建立财政、信贷等多元投入机制和涉农项目扶持机制,落实税费政策和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等,强力推进全市农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