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隐瞒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19:01
首先说明家庭结构(公公、婆婆、大哥、大嫂、大哥的孩子、丈夫、我的儿子,我)两个儿子结婚后,没有分家,都住在公公的房子里,公公的若干现金、8处房产和3辆车都在公公的名下。我和丈夫的关系不好,公公生前竭力维持我们的婚姻,曾口头许诺市区的6处房产中的2处留给孙子,1处留给我们两口,公公死后1个月丈夫提出离婚,并且说公公并没有留下遗嘱,我并不相信,因为公公糖尿病重卧床直到去世足有3-4个月,按常理来说不可能不立下遗嘱。我想咨询一下业内人士,这种情况下:
1、我如何才能知道公公到底立下遗嘱没有?
2、如果没有,那是否公公名下所有财产全部归婆婆所有?
3、我儿子现在5岁,丈夫在一家台湾企业的办事处工作,我开了一家午托,判给我的几率有多大?

1.是一般不好确认到底有没有遗嘱。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你公公的遗产则一半是归你婆婆的所有(因为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应由你婆婆 你大哥 你丈夫三人平分(因为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假如你丈夫要和你离婚你就可以从你丈夫所继承的遗产分得一半。
3.判给你的几率各占一半。

最好就是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