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09:45
我是07年初买的房子,当时只签了定购合同,正式买卖合同还没签,现在要签正式合同了,因为房子本身手续上有点问题,经了解,才知道该楼盘并无预售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定购合同应该是无效的,问题是现在要退房的太多了,我有咨询过我们这们的律师,他说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不受理,一来是现在正处于金融危机,国家都在出政策提振楼市,二来是人太多了,怕会出现社会问题,但这是关系到我们切身利益的,请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想退房,要走什么途径呢,我是在石狮,有没有这边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开发商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所以,通过您说的情况,可以断定开发商是没有资格销售房屋的,因此,其应当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建议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超过购房款20%以上的定金的话,则您签订认购书可能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您同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

你好!房产商没有预售证就卖房,首先违法在先,你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向房管部门举报。
你现在需要了解的是如果房子本身质量没有问题,有关手续可以补办的话,也可以暂时观望下,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钱,不给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