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呼转,应该如何收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0:28
我这样操作了一下:
因为IC和公话无法直接拨打168声讯,我使用自己的小灵通呼转到声讯台,绕过了拨号限制.
现在计费系统根据主叫号码,把声讯费计算到那些IC和公话上了.但是网通来找我,要求我三日内把信息费结清,否则追究我刑事责任.
我现在想知道,像我这样操作,按照规定到底应该谁付费.他们说追究我刑事责任,有无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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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要达到法定的数额,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也就是说根据你们当地制定的入罪标准,应该是在500到2000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500一下的话肯定是不要的。
但是你偷的花费必需得结清,付给替你交费的一方,也就是说被你偷取花费的一方。
不知道我解释得是不是清楚。

对于你的补充问题,我只能说呼叫转移业务并不是可以随便呼叫转移的,这就向能让你用刀不不允许你拿刀去杀人。所以说还是要按法律的规定,既然你的行为让给人家造成了花费损失你就应该赔偿,作为一个大公司业务当然很繁忙不可能每件事一发生就能调查得很迅速很清楚。你的情况我觉得还是把信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