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请教:我或者我儿子能否索要回这套房子???请务必有法律依据,谢谢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32:46
有套房子是我们单位当时以我的工龄分给我的,而由于我的疏忽,在离婚时一心想要儿子抚养权忽略了房子的事,房子就落到了前夫手里。现在30年过去了,前夫从去年起将这套房子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一直由我抚养的儿子现在谈婚论嫁急需房子。
(离婚后我没有再婚;前夫再婚后的儿子今年20岁)
感谢三位关注,有个细节要描述:当时我没有在开庭时提到房子的事,是疏忽所致。现在回想

前夫当时观察到我的疏忽,顺势得到了房子。住房体制改革后,当然也办理房产证。

现在关键是事情今年正好30年,时间问题大不大。谢谢谢谢!

房子如果是未离婚时单位分给你的,那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讨要房子的话要出示房产证明,或单位证明。如果谁得了这个房子必须要给予另一方一半的房产,或可协商出租。所得利润均分。这类官司本就不好打,还托了这么多年。建议你请个好律师,准备妥当后在起诉。

1.你如果有单位证明房子是你的<单位能证明当年这套房子是分给你的>.
2.你当年跟你前夫离婚时没有把房子经法院判给你前夫.<当年你为了要儿子抚养权如果主动把房子让给你前夫的话那就不行了.>
如果以上两点都成立,那么你很有权利索要回你的这套房子!

不行了
就算房子是你的 也没办法 打官司你没有半点赢得把握
因为已经30年了 早就过了 追诉期 法院不会受理
放弃吧
或者叫你儿子去找他爸爸 让他心甘情愿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