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劳动局监察大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1:07:53
请问我在通州漷县镇一企业上班17天(11.3-20日),做会计的。试用期头七天不给工资,我是被动签了协议。到11月21日因有关上班时间和周休时间没达成一致意见,老板对办公室主任说要我写辞职书,我就写了一份,后来老板说不给工资,当时正好有业务客人来,我也不愿与他发生争执,因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奈何不了,我上班属试用期没有打卡。我该怎样寻求法律保护讨回我的工资。注在这17天内,我家中检修暖气管道请假一天,试用期头七天刚过,老板的母亲病逝回家几天,办公室主任说现在打电话不太好讲,待老板回来后沟通。

给你一电话:12333。这个电话是劳动仲裁的电话。
我认为你要查你所在的公司在哪个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如果在通州区注册的公司,你就到通州的监查组填表,要带上身份证。30个工作日内你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以免找不到你的本人。
通州的劳动监察大队好像在国税局旁边。
备注:一定要在周一到周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