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案例的实质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04:08
请教一个案子:甲为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公正,但是脾气不好,性格刚烈,得罪过不少人。被传唤涉嫌受贿10W,几天后承认。检察院以任何理由拒绝甲的辩护律师和其见面,案情停留在侦查阶段,设定数额10W以上。(环境假设:甲被传言遭人陷害,即甲的上司乙,乙与检察院关系亲密,位高权重,无证据表明)

作为甲的辩护律师应该怎样摆脱这种被动的境地,或者怎样做到最有利于甲的宣判结果。

欢迎各种专业探讨和建设性的意见,谢谢~

我不是这方面专家,不过个人觉得这要根据国情而择,在中国实际上并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权利之上,权利大于法律,我想如果按照正规的法律套路使斗不过他们的,如果律师有能力的话可以去找一下相关的人士,以权压权。
再者就是在法庭上的即兴发挥,检察院之所以不让律师见面是窜通好的,因为律师可以给甲交代一些实质性建议。比如说死都不要承认。但是如果按照你所说的环境也是没有办法的。要在法庭上,维护被告一切尽可能维护的权利,结果也是不可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