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做法是不是对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26:35
我是十二月28号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公司的领导随时也就同意了我的辞职,但是因为要转移我的个人保险,公司说要一个月的时间,由于是28号提出辞职,公司说已经在25号的时候给我交了一月份的保险,并且说到一月的十五号可以把我在单位的所有手续都给办好,我一月十六号给公司打了电话,要我十二月份的工资,拿到手里的只有200多块钱,公司说扣了我六百多块钱的保险钱,以前我只是要交167块钱的保险的,我不知道公司这次向我要了六百多块钱的保险是否合理,还有我的保险关系也没有给我,说是要到二月中旬才能给我,但是我和公司签的合同上说明了我要是要离开的话,公司要在15日内完成我的个人资料的转移工作,现在公司算不算是违约,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补偿,因为我现在的公司要我递交劳动关系,不然就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希望大家给我帮个忙

月底是要交下个月的保费的时间,那“六百多块钱”是公司算上了它们承担的那一部分了,自己交是不用那么多钱的,你看看和公司协商怎么样咯,公司肯定是想省一点了,保险本交到打单处是要一点时间的,多久的活要看办事人两边怎么样了……(出个证明自己办比较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