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16:10
我与一外企签了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只过了半年多公司想与我解除合同,请问剩下的2年多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谢谢
我在公司已有快2年时间,未履行的合同还有2年多,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几个月的违约金呢?望请指点,谢谢!

不是经济补偿金,是违约金,要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若没有约定就没有。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给的,每工作满一 年给一个月,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以多要求1个月作为赔偿金。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你在公司工作超过半年,那么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你还可以获得额外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