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问题(专家请立刻进来)在线急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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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9月8号到此家公司上班(合同截至日期是09年11月7日)在09年1月14日上午,人事经理突然通知我:“因总经理对我的工作不满意”所以人事经理告知我说:“希望我这边主动提出辞职,将我工资结算到09年1月20日”(算是对我补偿,或者理解为协商)我对此结果表示不满意,要求按照2008年新劳动法执行辞退程序,于是中午接到辞退通知单,此时人事部经理再次告知我建议我提出主动辞职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我可以向公司提供“合理”的要求,他这边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请!我还是未同意。之后我拨打了上海12333咨询电话,了解到,如果公司向员工提出辞退请求,必须给出合理的辞退理由!就此一点,我第二天寻找到人事经理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辞退理由,他拿出我1月打卡记录,告诉我我1月份迟到4次,还有帮别人带打卡,并且都是在被告知的情况下屡犯!此刻,我已经认识到没有在谈下去的必要,于是我向他索要我的劳动合同及相关的公司制度及带打卡证据,他仅仅口说,我已经告诉你了,你还记得吗?他此刻态度及用词极为苛刻,咄咄逼人,一口咬定我就有带人打卡,就因我迟到4次,所以按照制度应该辞退。上述为第一点。第二:我进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的没仔细看,但是我和我的直属部门主管谈定的我的试用期公司是3000,试用期后他会申请涨为4500。但是劳动合同上面写到:试用期工资960,试用期后1100元。但我每月的工资是按照3000元发放的,我暂且不讨论经过这5个月工作是否应该涨工资,单说这个3000元。回到第一点里面,人事部经理在咄咄逼人之下拿出我的09年1月份工资单让我确认,我吓了一跳,是按照1100给我计算的,包括平时死,命加班的都没有的加班费都给我算上去了,好象是才1100元。我认为这个事情已经到了无法协商解决的地步,于是决定后天去提出劳动仲裁!但我突然记得我的辞退理由栏目是我自己写上去的“被辞退”不能做为有效辞退理由,于是我再次找到人士经历要求给我合理理由,他一口咬定,就因为我迟到及带打卡,所以辞退,如果对此结果表示不满意,可以在三天内向公司提出疑议或者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出面解决。我讲,即便是去劳动仲裁部门,人家也需要公司方填写正当辞退理由,他没办法说什么,拿起我的辞退单写到“因***在公司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我立即制止,原因是,这和他头一天告知我的辞退理由不否,但

1.调解,从你描述应该是不可能了。看他能给多少违约金,适合的话可以和解.
2.找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明显理亏啊,仔细看看仲裁是否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如果不服.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啊!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法律会保护你的,况且你也没有什么过错,属于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獬豸为您回答
http://hi.baidu.com/%CE%F7%B1%B1%E2%B3%F5%F4

看来调解是不行了,一下有两条渠道
一、申请劳动仲裁。去该公司的办公经营地或者注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申请书,要求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解除的代通知金。注意保存证据。
二、去劳动监查部门举报投诉。上面的仲裁时法律程序,监察则是行政程序,两个途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