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希望熟悉相关法律的朋友可以来帮助我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33:31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一家从广州到重庆的新公司,公司因为新开张,所以每天都很忙,我们时常要晚上加班到深夜3,4点,但是第二天会补休,不过没有加班工资就是了。虽然每天都很累,但是我基本上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现在我们公司出了新的状况,因为我们是一家新公司,所以现在的员工,除了老板和其他2个员工以外,都是新请回来的,我们都是从上个月,也就是12月20号以后才开始到公司上班的。现在还没到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是每个月20号,也就是说,在过几天就该发工资了。但是我们老板却说,我们要等下个也才能领到这个月的工资。
因为就快要过年了,所以我们都觉得非常不能接受。
还有,我们公司因为还没有在我们本地注册,所以我们都没有签就业合同,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可以帮助我们,谢谢。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而且很可能,你只是让对方伤了一点皮毛,而你自己去了半条命,特别你是弱势的一方。所以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请考虑一下后果,是不是可以接受。
《劳动合同法》第93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该依据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作时候也已经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间了,具体你可以好好看一下劳动法。

具体的你可以打12333电话,不过法律这东西,还是说起来好听,做起来难的东东,如果用人单位不是东西,可能要费点时间,考虑一下换一家吧,让这些不尊重劳动者的单位换人再换人,在竞争里败下阵来,去了糟粕。

你 那 工资的 问题压一个 月 是 正常的 沿海一带城市差不多 都 那 样
但是晚上上班时间晚 我建议 你 打***12333 *为区号,重庆的话02312333就 OK了

你所在的公司很有可能是皮包公司,建议你去当地的税务工商文化或者运输等官方部门去查询下他们有没相关的证件

我国2008年5月出台了新劳动法对于上述的情况很有针对性啊!
一.公司的加班加点是一定要付给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再看是否属于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多付钱是没问题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除外.
二.对于没有和你们签合同,更好办了:
1.劳动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一个月不签合同的,下个月将支付劳动者平时的两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