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虾关于军人转业之后的住房公积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07:32
我一个朋友,是2001年军校毕业,然后在军队服役,2008年下半年转业到地方工作,每月的公积金是400多元,他打算2009年初买房。可是有个问题:他在军队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叫住房补贴),一次性合并到转业费发给他了,所以他的公积金就是从到地方工作才开始计算,因此住房公积金余额,到2009年初,只有大概不到3000元,这样的话,公积金贷款就只能贷余额的20倍,也就是不到6万元。可是这远远满足不了他的贷款需要,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能否要求原所在军队出示证明,说明他在军队所缴的部分,然后现在由他补缴到他公积金账户上,然后再按照这个余额的20倍贷款?

另外,他对象已经有了一套房,正在还贷,也是公积金贷款还贷,那么,如果他2009年初买房,如果是和他对象结婚之后买,那么,这时候他们买房的公积金余额是不是就是他俩当时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之和?贷款就按照他俩当时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之和的20倍贷款?谢谢!!

不可能的!
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也是一次性发放!部队也不可能会帮他处什么证明的 !还有就是在地方住房公积金缴费不足一年也是不能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