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门时速度太快撞死了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直行的人,要不要坐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12:50
我有驾驶证,我是帮老板开车卡车送货的。交警当时判的是我全责,不知道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前听说死了就要坐牢,很担心。当时的时速应该在30公里以下, 应该不算违反交规,再说交警凭什么就能说我当时的时速超过30公里?判我全责是否合理?如果全责是否就意味着交通肇事罪成立,就要坐牢了?

对方非机动车如属正常行驶的话,你就是全责了,对方死了,你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但不一定就是坐牢,要看最后赔偿得怎样。如果和对方达成协议,钱也赔掉了,那就最多判个缓刑。如果赔不出钱,那就有可能要坐牢了。

你有本吗。有本不用,没的话你找人顶你啊

驶进驶出非机动车道要求限速30公里.死1-3人为重大事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制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