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本科毕业生,现在户口在学校。如果毕业后想把户口从烟台转到淄博应该怎样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35:03
可以把学校给的户口和档案弄到人事局,人事代理,一天一块钱好像
要不就在淄博找工作,落到单位,等你结婚以后就会从单位的集体户口里迁出来,自己弄成一个户口了
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管理的意见》(济人字[2002]40号)文件精神,对愿意来我市工作,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采取“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由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接收及落户手续。
一、办理接收手续
(一)接收条件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二)办理程序
1、省外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室办理签约接收手续。
2、省内高校毕业生:
第一步,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通过职位搜索中的快速搜索查找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投递简历;
第二步,经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后应约;
第三步,经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鉴证,完成网上《就业协议书》的签定;
第四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室领取《就业协议书》,同时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书》。
二、办理落户手续
凡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入户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
(一)提交材料:
1、办理落户的毕业生请携带 《个人代理协议书》;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请用B5纸复印,下同)
3、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6、外地大学的毕业生须携带校方提供的户口迁移证;驻济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在校期间的“户籍卡”;(户口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