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第13个月工资能否发一半?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11:46
我08年10月上的班 年底发第13个月的工资 单位说我是新报到的,只给发第13个月工资的一半,我想知道这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1、公务员第13个月的工资是全额发放的,而不是只发放一半。如果只发放一半,可以到有关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要求补发另外一半。
2、“第十三个月工资”一般称为“年底双薪”,无论考核结果如何,都会发放;而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的一般称为“年终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四款:“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2)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3、凡属各单位定期或普遍向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一律纳入归并津贴补贴范围;市政府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予以保留,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确认。市政府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制订奖励性补贴管理办法。

劳动法规定7月及后面上班的第13个月的工资发一半

明年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了

耐心点
呵呵
第13个月和全年有关系
你半年没干活
肯定要减半了
呵呵

7月及后面上班的都是发一半.你去找劳动法上面有.

合法的,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