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中的法令,损害到大地主和大官僚利益的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3:29:39
(1)青苗法(2)方田均税法(3)募役法(4)农田水利法(5)保甲法
A.(1)(2)(3)
B.(1)(2)(4)(5)
C.(3)(4)(5)
D.(1)(3)(5)
最好解释下原因,谢谢!

答案:A

简析:
1.青苗法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使各级政府成为最大的“钱粮债主”,青黄不接时由政府借出钱粮给农民,这断了地方大地主大官僚借高利贷和租金盘剥农民的来源。

2.我们知道,土地税、人头税、盐税、关税(清朝较重要)是中国古代的赋税的主要组成。土地税即以占有土地的多少、优劣为标准来收取税赋。大地主大官僚通过兼并占有大量土地,改革前利用瞒报土地偷税漏税,将负担转嫁给佃户和自耕农。改革后土地重新丈量、记录,这就减少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剥削收入。

3.募役法将唐朝“租庸调制”中“调”的限定由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改为了直接收钱。而且原本拥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阶级也不得不交钱(有点像雍正的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让自己掉血,而且“肥”了政府,当然损害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

4.农田水利法对促进全国农业生产有积极意义,司马光上台后,保留了这项改革,可见没有触动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

5.保甲法的本质是为了重新加强政府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改变王权不下县的状态),这有利于乡村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

b

B.(3)和地主有太大关系吗?他们有钱!

选A,因为青苗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地主是靠土地兼并来壮大自己资产的;募役法中规定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免役钱;而方田均税法是最触犯大地主利益的,因为政府要重新丈量土地,按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地主的田又多又肥,交的税肯定也最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