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58:30
直辖市罢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谁罢免呢

由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由于直辖市的特殊性,其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是直接由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

根据《法官法》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罢免权

由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