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算不算肇事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3:40:27
大家帮我看看我哥的这件事算不算逃逸?
当事人描述:“当时过路口的时候看到有人骑车就踩了刹车躲他(被撞人),虽然听到一声响但是以为没有事,就不没有停车继续开,开了一些距离后停车看到车前杠坏了,就害怕了,回到车里趴在方向盘上一会想:坏了,一定是把人碰坏了,就赶紧回去看,发现救护车正把病人拉往医院,就赶紧去朋友家借钱,到事故大队了,做完笔录后去医院。给病人交了住院费办理住院手续。”
这个的经过,能算肇事逃逸吗?

这样保险公司能赔付多少?

注:被撞的人自述原来有脊椎压迫神经的病,但是不严重,被撞之后严重了,我哥给他在医院做了手术,但现在他说他不能下床,要我哥给20万作为赔偿金。这个算不算敲诈?

1、构成逃逸,但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对方要求20万不属于敲诈,因为事出有因,如果你们认为对方要求过高,可以通过交通队调解或者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问题。

3、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在医疗费1万元、伤残误工等11万之内赔偿伤者,因为你逃逸,保险公司可能以此为借口拒赔,最好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1、个人认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有后果的区别,但对于逃逸本身来说,主观的逃离心态是很难判断的,客观上的行为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作为驾驶员,发现险情并且进行了紧急处理,而后听到了声响,但没有停车,离开了现场,已经完全可以判断驾驶员主观的恶性。因为任何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车体和其他物体碰撞,即便是很小的碰撞,驾驶员都是能够感知的。那么此时,一般人都可以判断已经发生了车和人或者车和物的接触,不停车察看,除了逃避责任,别的借口恐怕不解释。
2、交通肇事逃逸,保险是拒绝赔偿的。
3、如果确实因为交通事故引起对方病情恶化,那么责任方应当赔偿,具体数额可以通过伤残鉴定计算出明确数额。

这段话只是肇事者的主观说明,在客观上已经有了逃逸的事实,只能算是自首
要100万也不算敲诈

构成逃逸了,不 过你做的补救还算及时,应该可以减轻处罚的。对方要求赔偿20万,只是主观上的,实际具体数额得看伤残鉴定来出明确赔偿数额,不过你知道及时自首,相信法律判罚应该会减轻很多,祝你好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