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失踪,父母被别人勒索,该怎样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18:14
5岁女童失踪,代某某趁机勒索女童父母,告知小孩在其手上(因为是小孩父母身边熟悉的人,所以熟悉小孩的情况)进行勒索1万5,结果钱给了对方,歹徒太狡猾,现虽被警方抓获,也退回一部分钱,但歹徒只承认了勒索的罪,并没有承认小孩是他绑架的,警方也没有搜集到证据,问其勒索罪是怎么判刑的
小孩目前还没有找到,警方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歹徒绑架的,所以现在死不承认,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呢,小孩是我的表妹,要开庭了,请各位高手帮帮忙

结论: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像这样假借绑架的名义勒索的定为敲诈勒索罪。像这样勒索了1.5W的,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参考: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 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补充:
我能理解您现在很着急,但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该人绑架了小孩子,您现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延长侦查期限,继续调查小孩子的下落。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8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不知道发生的这件事和楼主有什么关系,但愿好人一生平安
另:没有绑架勒索罪,绑架罪和勒索罪是分开的。像这种没有证据证明歹徒绑架的情况,需将其勒索的行为找一个作案动机,这个恐怕会有些麻烦

绑架勒索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之处还有:绑架勒索罪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刑法规定因绑架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