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真的有秘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49:25
商业真的有秘密吗?....比如进货渠道,货源,商品利润多少,客户等等,商人或者相关人员就真的不能让公众(消费者)知道这些东西吗?还有,暴利行业就没有相关法律限制太夸张太高的价格吗?这是不是算是一种欺骗?

某种程度上是有的,但还不至于欺骗吧。比如80年代的大哥大,难道真的有那么高的价值吗?买的人也不会说被骗吧?到现在的手机,无论外观 性能 都比他好,价格就没有他高啊!为什么就不用说了吧 就是多了。事实上说明了 物-以稀为贵的道理 所以商业上也一样,耍的就是手段 。。。。
给大家都知道的话你做他也做,你有他也有的话,赚谁的钱?~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当然有秘密...这个还用问吗?比如你知道百度今天赚了多少吗?
暴利行业没有限制,只要消费者自愿.比如名牌产品.
但是消费者不自愿就不行了.比如房产国家就要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