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级作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21:59
我不要粘贴的,可不可以用自己的话具体说呢,粘贴的我看不懂

我国评定职称办法规定,职称都由申报者所属的厅、局、司级单位的评委会评定,经省、部级机关下设的专门机构核准,发给资格证,与“国家”无关;而且各个系列的职称都有明确的定名,如,高教系列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编辑系列是“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文艺创作系列则直称其级数,从“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至“文学创作专业四级作家”。

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资历条件
(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3年以上。
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创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