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板的经济纠纷,我该怎么办?请仲裁,或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52:05
我和我同班同学分别在2008年3月和1月底进公司实习,600元一个月,当时在读大四,08年6月底拿到毕业证书,7月2日拿到劳动手册,就跟老板提出转正,老板口头上答应了,但具体没有谈待遇,因为公司原因还不能签合同,7月月底发我们一千八不加金,8月还是9月忘了,我们俩对待遇不满,后来与老板谈妥条件——每个月1000元基本工资+各种补贴600元+三金,每工作满6个月,发放双薪,即1000*2+600=2600月,每年1月,7月发放。但由于公司原因,合同直到11月才签,但合同上的日期是写2008年9月1日签的当时也没有在意这个日期,于是就签了。12月初我们由于个人原因分别提出书面辞职,做到2009年1月底(农历除夕)。
2009年1月的工资我们只拿到了1600,并没有双薪,于是我们就向老板要那1000元,老板说你们没有工作满6个月,不能给双薪,从9月1日算起的话的确只有5个月,但我们7月就毕业且拿到劳动手册了,就算7月是试用期,那8月也是正式员工了,而且这两个月是没有加金的。(9月到1月的三金都已经交了)我也知道2008年1月1日起,晚签合同也要支付额外的薪水。
但我们只想再要1000块就了事了,但老板不答应。
1.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再问老板要钱吗?
2.好像听说离职后搞经济纠纷有个时间限制,到底有没有,如果有是多长时间?因为老板去外地了,说等过完年再谈。
3还有,老板对我们两个人同时和他谈很反感,说这个是很恶劣的,要是申请仲裁可以2个人一起告老板吗?还是一定要分开来?
4.值不值得申请仲裁。(个人感情问题)
5.最好给点建议

1、自己入职起第二个月不签合同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的80%.
你们是在未拿到毕业证就职的,应算实习生,但毕业证提供开始算起签订
正式合同,如果未签应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和你的同学能证明你们实际签订日期,双薪就没问题。

2、促裁时间从08年起改为一年,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2个人一起力度更大。

4、你按上面说的,和你实际应得的到底有多少钱。划算不划算自己决定了。

注:超过考勤日30日就算拖欠工资,国家规定拖欠工资要支付赔偿金,标准是拖欠部分的50%.

我以前做劳动监察的。
这种情况,因为合同是那么签的,所以老板说的没有错。
申请仲裁的话手续麻烦,而且要在公司内找人作证等,一千块的话还是算了吧。

1.算了吧,1000元还不够仲裁费用呢,还有麻烦,耽误到的时间太多了。
2.现在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
3.两个人一起上,确实有些咄咄逼人呢,分开说也好啊。
4.你工作日期要按合同走的,所以一开始老板就黑了你们,你们还没办法。

兄弟,我朋友有过你这样的经历,劳动监察也告诉他合同是可以那么签的,所以老板说的没有错。
仲裁手续是比较麻烦,要找人作证,一千块是不 多,但是如果为了尊严,可以找他理论下,给他制造点 麻烦!!

不可以,老板无过错。
试用期2个月是允许的。

另外请注意人际关系,再见也是朋友难道不比到处树敌更好?

建议
1拿出你进公司至到签合同前这几个月公司为你们发工资的证明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至公司录用你的第一天你们都存在着劳动关系如果有公司给你们发工资的证明,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既老板要赔偿你们试用期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