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学校的公寓管理规定,急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46:08

一、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课余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学校设立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各系部安排学生政治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必须遵循 “导教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规范管理,为广大入住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第三条 公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范。
  第四条 后勤服务中心根据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人员(包括外来培训进修、实习等住宿人员)。

  二、学生住、退宿管理

  第六条 本校学生由后勤服务中心会同各系党总支安排入住;经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培训、进修、实习的其它人员,由有关部门与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按排住宿。
  第七条 住宿调整
  1、后勤服务中心依据住宿资源有效利用、寝室维护修理计划和学校对公寓用房的调配等情况对学生的住宿每学年进行一次调整,具体床位由各系安排,报后勤中心备案。
  2、入住学生如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调整入住寝室的,需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入住学生公寓,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人员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寝室搬出。
  第八条 退宿
  1、体检复查不合格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两周内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下一学年复学的,开学前一个月与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安排住宿。
  2、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另行安排住宿。
  3、毕业、结业、培训到期、退学、转学、出国等符合退宿条件的住宿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假期住宿按学校规定办理。
  2、为维护正常的公寓管理秩序,未经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寝室。
  3、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