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高手进,灌水的歇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21:24
我岳父在他亲戚的店里上班,前几个月在店里搬东西的时候,腰弄坏了,住医院花了一万(现在基本恢复了),他亲戚一分钱没拿出来了,现在马上过年了,说不要他去了,就这情况。(我岳父是退休的了,退休后去的亲戚店里帮忙的,现在61吧,在亲戚店里也有两年了)
到年底了就给工资,工伤的钱提都不提,请大家帮忙解决,分不是问题,我多的

这个不是很清楚,反正在店里搬东西弄伤的

还什么企业啊,就一个店面啊

这还用问吗,就是我如果到劳动局去会有什么结果

1、“劳动法问题,我如果到劳动局去会有什么结果”:
(1)不管你爱听不爱听,必须说实话:你岳父已经退休,就不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这不是“劳动法问题”了,只能受《合同法》或《民法通则》的调整,即:双方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适用《合同法》调整;没有约定的,适用《民法通则》来解决。
(2)到劳动局去会有什么结果?劳动局不会管。因为:他现在已经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到劳动局去申请认定工伤或是仲裁了。

2、建议:
(1)看看你岳父和雇主之间有没有什么关于此类事情的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向店老板索要赔偿。
(2)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老板索要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上诉。肯定要赔。有店在那里?跑不掉。申请强制执行。对了。申述有时效。动作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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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没办法就上诉~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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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他企业还是店面。在他那里做事受伤的就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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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话就是赔医疗费啊。怎么了?

不知道你这个亲戚开的是什么企业?
也不知道你父亲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要赔偿的
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你岳父与店主是劳务关系,为店里工作受伤应及时通知其它店主,医药费用应与店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如有协议按协议办。
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按盈利分配比例负担。

肯定算工伤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