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政府征地要拆迁民房的问题,法律专家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00:36
福建省某市政府征地要拆迁民房,而村民是农民户口(以耕田为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按“一房一置”进行安置赔偿,而政府以该村在“规划区”内为由将村民定为居民身份进行套房安置,这样做是否合法?
帮帮忙啊,谢谢了。。
大家帮帮忙啊,给点意见啊

你好!如果是耕地改变用途的话,必须要由省以上有关部门批准,超过一定数量的必须有中央批准,你们问下,看看政府是否有征用耕地的国土批文,如果没有,这样肯定是违法的,可以举报他们。

(1)拆迁民房是政府根据地方建设、统一规划而采取的政府行为。这种拆迁都是需要经过省级甚至中央有关部门严格审核批准之后方可实施执行。因此其政策性十分强悍。下级地方政府如果违规违法操作是绝对不许可的。如发现有“出花样”损害广大拆迁民众利益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
(2)“套房安置”在全国各地区已有先例,被拆迁者所得补偿有所减少,但应通过安置农转非就业等其他相应措施使之应有所得补偿趋于合理。否则,广大拆迁民众是不会答应的。

户口问题是关键,应该以户口为准进行拆迁补偿。

你被骗了,身份转要公示一系列很麻烦的,肯定会上访什么的,不可能的,估计根本没有这回事,就是骗你签协议,签了就是你自己同意了。

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话就按条文走。

是农民户口,那土地是什么性质?是耕地还是集体用地?
分清性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以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