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非常急,请懂的朋友帮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48:19
这时间遇上这事真是让人不舒心。1月21号,我父亲请一位朋友带他去市区办点事(驾驶一二轮摩托车,证照齐全,均戴头盔),回来的途中与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70岁左右)相撞。事故发生路段是省道非常宽敞,双向行道,机动车当时在机动车道行驶,天黑(晚上9点左右),两侧没有路灯,摩托车大灯等警示全部打开;行人喝了酒(交警测试,未醉酒),急行横穿马路(无斑马线);机动车在看到行人后立即实行急刹车,并避让,但由于其穿马路很突然最终相撞,导致我父亲脸手脚擦伤,其朋友(驾驶员)头部严重外伤(现已无大碍),该行人断了3根肋骨并插入胸腔导致出血(现已能翻动身体)并一再声称摩托车大灯未打开导致其没看见(交警已证实车大灯是打开的)。马上就要过节了,可道路交通事故特别多,我这儿请各位懂的的朋友帮帮忙,这种情形,责任该怎么划分,是否机动车负全责? 谢谢了
很感谢各位的回答,车速是在40-50km\h (速度快的话,一位老人只怕经不起这一下) 但是 我目前还是不晓得这责任该如何分;还有 所谓的行人是不是违法,这点怎么看? 行人在机动车直行时 突然急冲马路 ,导致避让不急,这些 是否可以操作成故意“碰瓷”行为?
现在那老者还躺在医院。。。唉 这些相关费用该怎么给? 是否需要全部承担??

交通法的规定很明确,由于机动车的高速性就不能和非机动车平分责任,更何况是行人?除非能证明对方是故意制造事故,才可以减轻对机动车的处罚。
尽管你认为你没错,事发时该用的措施都用了,让你负全责很冤枉。我也是摩托车手类似的事也听说的多了,但法律的规定你我又能耐和得了?
如果你在家等着事故科判决只能是你负全责,还要加罚并且加上n多费用,算起来可能数目可观。我建议你用RMB去解决问题,哪不灵就往哪用点。最后下来省钱又不伤和气。

1、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2、行人医药费由机动车保险公司承担次责部分(他自己承担大部分);
3、驾驶员和你父亲医药费由三方各自所负主次责任分别承担;
4、驾驶员还可能向你父亲索赔,因为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协商吧。

机动车撞到行人是要负责的 这个也要经过程序申请司法鉴定并且通知保险公司.
我的一个朋友28年6月份就发生了一个和你一样的情况,他当是送我回家, 送我到家之后他回去的时候把一个70岁的老头撞了 也是晚上,那个老头没喝酒 但是横过马路穿越双黄线, 根据交警的判决还是须负全责,医药费花了14000,营养费花了2000, 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8700 伤残费5000
注意了 有些药品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伤残费都有赔,需要伤者签字交警结案才能领取,是赔给伤者的.这些环节你知道了 你自己看着办,最好和伤者关系搞好,那么你的损失就要降低很多.要有事还可以QQ 咨询我,16546243

这是车不碰人,人碰车。我个人认为如从良心上讲可适当给伤者一些营养费就行了。

应该说你父亲他们没什么大问题不行找小黑帮忙!!

你不用担心啊..!我也遇到过你这样情况,但是当时骑车的是我朋友,我也在车上。撞了一位74岁的老太婆,最后是到法院处理的,各付一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