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35:06
我母亲08年6月份到退休年龄,所在单位09年1月份退休手续仍未给办理完毕,期间说独生子女证给弄丢了,现在有说中级职称在档案里没有了,想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请教退休一般多久能办好,像这种给我们丢了档案的该怎么处理,谢谢

退休手续应该在你母亲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个月办理完毕,如果因为单位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单位负担你母亲的工资。
你母亲的退休手续应该是在08年7月份办理好。丢了档案应该由单位负责补齐,独生子女证补办简单。中级职称证件补发应该由单位开取证明,到相关部门补办。

是档案全部丢了,还是一部分材料丢了。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市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注:如参保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或只需要居委会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