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劫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如果我有公司的请假单和工资单能赔误工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7:58
我精神受到了损害,自从被抢后:
天天出门很害怕,有男人在3米范围内都担心他抢劫;摩托经过又怕飞车抢包;面包车经过怕掳人抢劫。
回家时特别害怕,怕楼下有人埋伏,进楼下大门怕有人吊尾,上楼梯怕有人在前面埋伏,又怕有人跟踪。
回家后也特别害怕,担心屋子里早有人埋伏。
在家里不想出门,担心出门有人害我。
新年到了也不想见亲戚,没办法跟他们一起快乐喜庆,也不想将自己的恐惧传给他们。
人是社会的人,现在得了社交恐惧症,对我的精神损害很严重。

但是听说要残废或死了才能赔,是不是真的?

我只是问一下,其实抢劫我的人还没有抓到。
我又听说刑事罪行不能要精神损失费,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他坐了牢,我的精神就能自动恢复?

"赔钱了是否就能恢复呢?"这个问题嘛!就像加班费一样,我一加班心情就烦燥,但是一想到有加班费,心里就会好受些的。有钱的话,能让人有安全感。

不过自从被打劫后,我连发工资也担心被人抢,有钱也不能那么让我安心了。

目前我国只针对重伤、死亡或其他残疾(比如毁容)有精神赔偿。

关于你说的刑事案件不能要求精神赔偿,没错,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这点(不好意思不记得哪个解释了,反正我看过条文,肯定没错)。
确实有很多人主张应该让刑事犯罪也引入精神赔偿,不过说实话我国官方观点是“惩罚罪犯起到的抚慰作用并不比金钱赔偿差”,而且我国民事方面的精神赔偿也还在探索中,所以并未引进。
您说“他坐了牢,你的精神能否恢复”,其实法官也可以问你,赔钱了是否就能恢复呢?

在刑事案件中的赔偿主要就是直接损失,比如抢了多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交通营养费这些。

另外还有一点,即便是您说的这些症状,在美国也是很麻烦的。比如过去有一个老太太让某快餐店烫伤了,说影响了她的性欲,也是折腾了好长时间,通过医学、心理学各方面专家意见之后才认定的。在我国恐怕认定只能更难。

补充:
所以lz,你的问题,在我国的司法系统是用另外一种观点来看的:
也就是赔偿给你钱和惩罚罪犯同时都能安抚你(你可别说惩罚罪犯,你本人根本不在乎,那可太夸张了),但是钱只能赔给你一个人,而且对方还不一定有钱赔偿给你;而惩罚是给全社会看的,起到的威慑作用更高,而且不怕执行不了。
这就是我国目前的态度,当然也有反对声音没错,特别是近年来民事方面的精神赔偿越来越多的情况下。

能把你东西和钱追回来就很不错了
罪犯要是有钱谁会去抢

恕我直言,你这种反应只是收到惊吓的一种。但这不代表只要收到惊吓就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否则人家拍恐怖片不是早赔光了(当然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

在刑事犯罪中的确是要受伤或死亡才能追讨精神损害赔偿的,你也可以理解为伤亡是对精神赔偿的一种衡量标准。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以及附带民事诉讼都不涉及的,你需要另案起诉,打民事诉讼。

此外照你说到现在抢劫你的人还没找到,也就是说你连具体的被告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要什么精神损失费了。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是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乘放假好好休息吧,情绪会慢慢缓过来的。还是那个不恰当的比喻,看恐怖片的人迟早会慢慢忘记故事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