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室外机起火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22:57
大家好!
事情经过如下:2009年1月16日,某小区一栋居民楼7楼(共9楼)住户的空调室外机突然起火(当时空调罩有防尘罩),燃烧的残留物坠落下后,相继引燃了6楼、5楼、4楼的空调罩(空调全部安装在一条垂直线上),其中4楼的火星还引燃了旁边晾晒的一床毛毯。火被扑灭后,住户报警,并找来物业公司拍照取证。受灾的住户认为起火是楼上扔东西造成的,于是到8楼敲门,当时8楼有一位老人和一个小孩,但小孩身上没有打火机或火柴、鞭炮之类可燃物,老人也不抽烟。当时没有到9楼住户调查。空调真正起火的原因尚未调查清楚,但警方及物业认为8楼及9楼用户应该承担受灾的四户居民的损失,以及承担取证拍照的80元钱,计算出赔偿金共约1000余元,由8楼及9楼用户分摊(7楼用户的空调罩烧毁,部分线路烧损严重,但空调仍能启动)。请问这种处理方法是否得当?8楼及9楼用户是否应该赔偿损失?此事根据法律程序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请问这种处理方法是否得当?8楼及9楼用户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呵呵,如果8楼和9楼用户答应赔钱,而6、5、4楼都认可这种赔偿,这种方法就是得当的。按照法律来说,一般是侵权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消防查出来是8楼或者9楼放的火,那就只要8楼或者9楼赔偿就可以了。

此事根据法律程序应该如何处理?
由于还没有确定事故责任人,所以从民事赔偿的角度来说,就是没有赔偿主体,就不能起诉某人承担责任。但民法同时规定了相关的办法,即可以向8楼以上的住户列为被告,由他们负责举证没有放火,如果举证未能达到法律上的要求,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时间成本承受能力、周围社会舆论状态以及警察和物业的决定要综合考虑,有时为了追求(不值当的)真理和公平却损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都能明确是7楼的空调外机起火了,那么就直接找他,让他去找空调的生产企业不就可以了,何必祸及鱼池呢

都能明确是7楼的空调外机起火了,那么就直接找他,让他去找空调的生产企业不就可以了,何必祸及鱼池呢

定损定责。

空调防雨罩,通通拆掉!

空调设计防雨。上面挡雨了,防霉目前到还没有考虑进去,加快腐蚀速度呀。

需要详细查明事故发生缘由!由於“火星”引起空调外机燃烧事故并不鲜见,做好防范措施最重要,我们这里现在已经明令禁止空调外机安装防雨罩,因为空调的外机设计本来就不需要安装防雨罩,这点在安装和销售的时候,就应该对用户讲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