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1:48:08
我的一个朋友是医生,他跟一家诊所签订了一个合约。
在合约上面写着我的朋友担任那个诊所的法人代表但是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且我的朋友不参与那个诊所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上面还写着那个诊所每个月要付我的朋友1500。
我想问要是以后那个诊所出了什么事故,那我的朋友要负法律责任吗?

法人的一般规定
  民法通则
  第36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37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39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40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首先法人代表对外,是要对法人的所有行为负责的,无论法人内部是如何约定的。

其次,如果法人内部有这个的约定,那么,在你的朋友对他人履行了法律责任义务后,可以向那个签合同的人追偿

以上所说,仅限于财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其它方面的,你的朋友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如果说,你朋友之所以被邀请以这样的条件当法人代表,是因为你的朋友提供了一部分资金,或者提供了诊所的场地,那么,这个合同实际上是一个租赁合同或者借贷合同,在法学上称为“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要纠正一下wyixin的错误,就算是财产性的民事责任,我前面说过了,只要是法人所承担的责任,法人代表就必须承担,对方起诉时,法人代表是作为法人的代表成为被告的,诊所是属于财团法人,如果你朋友在法人中投入了资金,那么这些钱就成为了法人资产,如果法人要赔偿的话,这些钱也是要用来赔偿的,但是个人财产就不会被用来赔偿了

"在合约上面写着你的朋友担任那个诊所的法人代表,但是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协定.
在民事责任方面法人代表一般是不负任何责任的,民事责任是由法人承担的,但还有刑事责任,有很多刑事责任是要由法人代表承担的.

1、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你的朋友有可能会承担责任
2、财产性的民事责任。应该是以法人财产进行赔偿,不许你的朋友来赔
3、借用你朋友的名义开诊所可能是因为真正的经营者没有相应的证书或从医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