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报告 标有“仅供临床参考,不作其他说明” 就真的没有法律意义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25:00
如果化验报告等检查报告被私立医院人员故意夸大或故意窜改(篡改)造成患者的在费用上花费太多 化验报告真的不能没有法律意义了么?
急!!!!

化验单作为病历的一部分,显然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不过即使是故意夸大篡改,最多就是说检验失误而已
不过大多数医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还是有的,病该怎么治总还是医生说了算,你不能说他故意让你花费过多怎么的
实在觉得亏了的可以了解自己的病情和用药,自己多放查证是否乱用高价药,不可报销药,如果是再通过媒体,法律机关,调解机关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