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婚姻法的进~~~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13:17
A女士和B男士是法律夫妻关系.B男士在外面有C女士,并与其同居2年.[没有证据!]要拿到什么证据才能告他重婚罪.
还有的就是如果女方能证明男方有出轨!女方若想离婚,离婚后的财产应该怎么分!若孩子跟女方且满了18周岁!男方还要负抚养费吗?如过满了18周岁,孩子还在继续读书的,男方仍需要负抚养费吗?
若要离婚!有一方不同意,若两方分居!要分居多久法律才会判离婚!

关于事实婚姻要成为重婚罪的证据,请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于重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大,影响家庭稳定,导致大量家庭破裂、解体,引发其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家庭的不幸,又常常会引发青少年走向犯罪,因此应当放宽重婚罪的构成条件,加大打击力度,笔者认为除构成法律重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重婚罪:(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5)周围群众公认是夫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第二个问题中,男方属于离婚中的过错方,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上,法院会考虑这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要拿到什么证据才能告他重婚罪.”:有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或者他们又领取了结婚证。

2、“如果女方能证明男方有出轨!女方若想离婚,离婚后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男方是过错方,但如果不能证明他是重婚或是长期持续稳定与婚外异性同居的,就是一般过错,在离婚时只能请求适当少分他一些财产,但是否能少分、少分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没有具体规定。
如果能证明是他是重婚、或长期持续稳定与她人同居:就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事项,女方在离婚时,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可以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3、“若孩子跟女方且满了18周岁!男方还要负抚养费吗?如过满了18周岁,孩子还在继续读书的,男方仍需要负抚养费吗?”:如果孩子不在接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