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有无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15:52
我因在外工作,委托亲戚保管的银行发售的基金储蓄卡,金额10万元。因查询基金涨跌情况,告知其密码。现因其保管不善,被其男友盗走,从银行大额赎回基金,并分多次从ATM机上将全额及利息共105000元提走,用于赌博。现其男友被刑事拘留。盗窃者在刑事处罚后,附带民事赔偿能力有限。请问:
1、盗窃者系成年人,能否要求其家属退赃,以减轻其刑事判决?据悉,盗窃者尚有10万元左右的财产,如其考虑判刑,隐藏财产避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怎么办?
2、我可否追究亲戚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赔偿责任?(甚至怀疑其有共谋盗窃行为)
2、按人民银行要求,一次行大额取款应出示取款人的身份证明,代为取款的还应出示存款人身份证明,而在银行柜台在办理大额基金赎回手续时,取款人仅凭卡和密码就办理了大额赎回。(身份证一直在我手上,从未离身)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希望能聘请到优秀的武汉律师帮助打赢此官司!

1.其家属无义务承担退脏义务.具体看其家属意愿.在其有隐藏财产的故意,你应先申请法院执行封存其财产.
2.你要有确造的证据能证明你亲戚有和谋盗窃的故意.
3.银行无过错.
希望你能打赢官司.
看LZ也是有档次之人呀,怎么摊上这么个亲戚,找了这么个男友?
哎~~~!
同情下~~~!

1、主动退赃有可能减轻刑事判决,但是这不是由你决定的;你可以跟律师,法院沟通该情况;如果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是会执行的,现在就要做好财产保全,防止转移;
2,你主动告知其密码,说明你授权她进行操作,她也可以辩称你把该项财产赠予给她;由于你们之间无协议,说不清楚;
3,取款的确需要验证身份,但是赎回并没有取款,二者意义不同;赎回只是把基金份额换作卡内现金,并没有取款操作,所以银行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