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之房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45:54
我爷爷前不久去世,留下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家里还有奶奶和四个儿子。马上面临拆迁,奶奶说她要把她的那一份财产都给小儿子。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到底应该怎样分配呀?

《继承法》第10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有一半是你奶奶的,你奶奶享有所有权。另一半应有你奶奶和你爸爸,叔叔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你奶奶可以将自己继承的那一份遗产自由处置。
一、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房屋是母亲个人财产。
二、继承方式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遗赠办理。
本案中: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屋。
三、法定继承人范围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10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案中继承人:养女,继父, 老母亲。
四、分配方式
一般均分,老弱病残适当照顾。房屋可以由一个继承人取得,但要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补偿价款。

完全可以,可以理解为赠与.

爷爷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由奶奶和四个儿子平均分摊.

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奶奶的那份给小儿子,也就是小儿子得拆迁补偿的五分之一 ,其他三个儿子均分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