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离婚 解除婚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35:43
农村表弟从说好对象到结婚有一年多时间,从结婚到提出离婚有四五个月时间,原因是。在女方怀孕不到2个月的时间中。终止妊娠!发现女方有神经疾病(精神病),经精神病院治疗检查,此女有神经病史。在12岁时因意外刺激导致!结婚时已经22岁!平时少语 。内向。
在结婚后男方提出离婚时。女方不 承认有精神病。 提出诉讼。到现在女方监护人还是不愿意离婚(女方本人神智不清。无行为意识)。明显是在拖延时间!可法院又不去调集有关女方神经病。医院方面资料与证据。 致使迟迟没有结论,在县级法院开庭调节半年内去了三四次。什么结果都没有!我原告方律师说要走法律程序, 还说,以前有男女双方分居二年自动解除婚姻的 条例,现在 没有了!那像这样那这婚姻就没 办法处理了!就这样让女方耗时间吗 ?
该怎么办!
急切盼望有法律知识或专业律师指导! 男方现在起诉理由是 ,女方结婚前就有神经病史,其监护人有隐瞒病情的心理!骗婚 诈婚!
致使男方在婚姻上精神上人格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我们已经申请调取婚前医院病史记录,可法院说只调取了,婚后的 病史记录。
可法院调取的病史记录是一年前的!也就是婚后,(2007年的结婚后男方为女方看病的记录)!!可真实情况是此女有10年以上病史!法院为何只调取婚后的记录!不知为何!
现在2009年一月13日 经法院调解我原告方,赔付被告方12000元 后, 女方陪嫁的电器家具让女方在全部拉走。折合人民币25000左右!
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是否具备解除婚姻的法律效力!14日我原告方履行了此调解的全部赔付!!是否合理!
疑问!为什么法院方没能调出婚前的病史记录!医院的 病史记录档案保存期限是多长时间!《2007年结婚。 我方要求调集06年 05年前的记录,法院说,没有》 可事实是女方确实在此医院多次看病住院!
对于赔付 ,我 原告方喊冤 无济于事因为咱 懂法,我代理律师不给任何提示与指导收集证据的方法! 我方怀疑此案件有,舞弊行为! 冤 !冤! 冤!对于赔付 ,我 原告方喊冤 无济于事因为咱不懂法!!我代理律师不给任何提示与指导收集证据的方法! 我方怀疑此案件有,舞弊行为! 冤 !冤! 冤!
真的不 合乎常理。明明是故意隐瞒 欺骗婚姻!可我原告让法院给调解的 所有条件都是原告吃亏,不合常理

这样说,如果婚前有精神病史而且隐瞒了,那么男方有权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在结婚后得了精神病,那么男方没有权利提出离婚。
关键在取证!如果能充分证明,女方在10年前就有精神病,那么肯定能离婚,而且可以提出对男方的赔偿。建议你请个好点的律师,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那么胜券在握的。此外....不得不说,打什么官司也得和法院搞好关系不是吗?没办法,就是那么现实。找人送礼吧。

建议这种案件不要使用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自己找律师。法院指定的律师一般太不可靠,容易舞弊。
这方面的法律不太懂,不过只要你能出具证明女方在结婚时有估计隐瞒病情,违背女方意愿的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医院的住院病历应至少保存30年.因为病历属医疗机构保存的证据,你的代理律师也无法调取,所以应书面申请法院调取被告的住院病历.调解书已经生效并履行,如果你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你表弟是人吗,都在一起了,对老婆好一点,他的精神病 还不是受刺激而且,你对她好一点,病情会好的,
如果你离了 ,那她将来的生活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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