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26:26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承包了东莞市一个县山上的垃圾场,场子旁边是另一人承包的荔枝树园,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大约快到十二点钟,整个山燃起了雄雄大火(据说有人看见十点左右有几个年青人在放烟花,后来他们走后一个多小时就起火了,人已经找不到了)。后来报了119,由于在山上,供水不便也不够,烧完后,直接损失40万元左右。荔枝树也烧了2/3,消防队,治安队,环保副主任,管理区的人都来了。具体原因不明,也有可能是故意放火。
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废品行业都面临倒闭的现状,我爸每次申请管理区补助,管理区那边都杳无音讯,到现在都没补过钱。合同2010年8月份期,我爸现在不想再做了。
我想问的是:出了这样的事,事后责任应该归到哪些人那里?我爸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挽回些损失及得到些补助?应该不应该打110?事后应该做哪些方面的处理?

出了这样的事,事后责任应该归到哪些人那里?
消防部门根据起火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人,中间有可能需要公安的调查取证。但消防部门出具事故报告后,就一定会让事故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你爸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挽回些损失及得到些补助?
没有保险就是事故责任人赔偿,政府部门是不会补助的。

应该不应该打110?事后应该做哪些方面的处理?
110按照职责分工也是需要通知消防局的,既然消防局已经介入,就没有必要报110了。
事后应当计算好损失,上报消防局,待确定事故责任人时,可要求其赔偿。如果事故责任人不赔,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去要火灾调查报告。

第一,让消防队做火灾原因调查报告,这样方便确定侦查方向。
第二,如果有初步证据就可以先报案,让公安侦查,这样才会有更多证据出现。

很难解决

由公安协助,并自己进行调查

要打110是来查案,看看是否有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