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16:17
事情是这么一回事,我们在KTV玩,跟另外一方的人发生矛盾。
我们就把那个人打了。过后,他们提起刀来追我们,我们就跑了。。
在追的路上。! 追我们的那些人。把一个过路的人捅死了!
这件事情?与我们,联系怎么样,麻烦说详细一点。/!
谢谢

1、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对方伤害无辜,与你们没有直接关系,但你们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因此,综上所述,你们所面临的是最高拘留十五天+罚款。

2、出了人命,对方为了推卸责任、减轻处罚,肯定会把案情引向“双方殴斗致人死亡”的双方责任,而不是简单的你们跑、他们追的单方责任。
那样会比较麻烦一些,但如果事实清晰,相信会查明真相的。

和你们没关系

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