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法院会做些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19:11
我因在外工作,委托亲戚保管的银行发售的基金储蓄卡,金额10万元。因查询基金涨跌情况,告知其密码。现因其保管不善,被其男友盗走,从银行大额赎回基金,并分多次从ATM机上将全额及利息共105000元提走,用于赌博。现其男友被刑事拘留。盗窃者在刑事处罚后,附带民事赔偿能力有限。请问:
1、盗窃者是成年人,能否要求其家属退赃,以减轻其刑事判决?据悉,盗窃者尚有10万元左右的财产,如其考虑判刑,隐藏财产避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怎么办?
2、我可否追究亲戚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赔偿责任?(甚至怀疑其有共谋盗窃行为)
2、按人民银行要求,一次行大额取款应出示取款人的身份证明,代为取款的还应出示存款人身份证明,而在银行柜台在办理大额基金赎回手续时,取款人仅凭卡和密码就办理了大额赎回。(身份证一直在我手上,从未离身)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开庭前会不会派人来跟被告,原告做一些调解或调查的工作?
也希望能聘请到优秀的武汉律师帮助打赢此官司!

1.退赃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适当减轻其刑事罚。 查明财产状况,强制执行。
2.若没有证据证明您的亲戚有重大过失或是故意,难以追究。
3.倘若银行没有尽自己的审查义务,是有责任的,这个要认真研究人民银行的规定。
4本案刑事案件不可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