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换掉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35:14
我于2006年6月与拆迁开发商达成协议(双方已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采用原地安置的方式定了一套房子,当时已交房款近30万,可是07年7月,我自己去看房时,得知拆迁开发商换了,我定的房子也被换了楼号及位置,并且换位置后没有通知我们,期间我与对方交涉多次,他们总以等待或其它借口搪塞我,却不为我解决实际问题。09年一月,他通知我拿房。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补注:原位置在13号楼,有5个单元,我在中间的单元四楼;
被调换的位置是12号楼,有3个单元,我被安置在第三个单元(靠近街道商店)的四楼。

补充说明:他通知拿房时被告知还要交8万多
协议上有有开发商设置的房屋的栋座和物业地址,换了开发商,整个小区的规划全变了。稍微具体一点,我应该怎样和开发商交涉呢?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换了开发商,应该主动向被拆迁人履行告知义务.

你与开发商已经协商多次,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结果,建议你想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房屋管理部门反映;如果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建议将前后两个开发商都作为被告.

最后,从你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你肯定是占理的一方.(当然,证据要收集齐全)

既然签了安置协议,那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的则当承担违约责任,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是否有房屋的栋座和物业地址?如果有,而现在拿的却与之不符,而开发商又不予你协调,那你只能采取法律手段了。而且开发商必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