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并用于断案是什么时候?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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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亨利·福尔兹首次提出指纹理论到现在的120年间,指纹作为一种侦破犯罪的工具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停止增大过。
详情请参看《指纹断案——现代刑侦科学的兴起》
图书作者: 科林·比万译者:素朴
出版社: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ISBN: 7532730263
出版时间: 2003年1月第1版
印刷时间: 2003-1
开 本:
价 格(元): 13.20

简介全文:

虽然媒体对运用DNA鉴别罪犯的频繁关注让人感到,指纹似乎被遗弃在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代,但关于这两种技术成功比例的统计却说明了一个不同的故事。自2000年3月以来,纽约市警察局利用DNA总共只鉴别了200名嫌疑犯。而仅在1999一年中,警方利用案发现场的指纹就进行了1117次鉴别,是纽约市警察局历史上运用DNA进行鉴别的6倍。
在联邦层面上,美国DNA数据库每年只接到大约2000个鉴别犯罪现场证据的请求。然而,联邦调查局新近斥资1.64亿美元建立的“指纹自动鉴别综合系统”每年却要处理8.5万个咨询事项。这些数据表明,从亨利·福尔兹首次提出指纹理论到现在的120年间,指纹作为一种侦破犯罪的工具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停止增大过。
部分是因为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指纹能够在浩瀚的数据库里快速简便地得到辨别——“指纹自动鉴别综合系统”可以容纳多达6500万个指纹形状。还因为运用现在的新的化学技术,可以在塑料袋直至人的皮肤等表面上提取指纹。最重要的是,指纹还是和过去一样意义重大,因为手仍然会在它所触摸的物体上留下痕迹。既然手几乎是人类任何一个行为的代言人,那么对于我们所做的一切,包括违法行为,指纹那几乎看不见的印记就如同留下了我们的亲笔签名。
那种认为罪犯一般会擦去指纹或戴手套作案以避免留下痕迹的观点是一个现代神话。不让警察找到你的指纹并不像好莱坞电影中表现的那么容易。比如,一个违法分子怎么确信他已经擦去连看清楚都不容易的东西?1960年,伦敦一个强奸犯关上一位年轻母亲卧室的百叶窗,强暴了她,并用地板上的睡衣裤将百叶窗里侧的指纹擦去。他没有看见大拇指在百叶窗外侧留下印记的地方。面对他在老贝利的拇指指纹,这个强奸犯服罪了。
戴手套同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