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甲方财务想赖帐还是建筑公司开错了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26:36
08年头我们与港资公司签了一份房建合同,为工人宿舍,合同补充条例说明合同价不含税。因为甲方要求我们工程队需挂靠正规建筑公司,因此每笔工程款都是直接转入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扣除管理费(2%)和税费(5.8%)共7.8%后再转出给我们。

刚开始我们就与甲方财务沟通过,发票是每次开还是工程完工后一起开,甲方财务说完工后再一起开吧。

工程在09年1月05日验收完毕。临过年了,钱都是比较紧张的,建筑公司还扣着我们的5.8%共20多W的税费,所以急着要开发票给甲方报销。。。

建筑公司说地税规定只能由建筑企业代开发票,所以按他们的意思取得了甲方的地税代码等……

09年1月14日建筑开好了发票,我拿到发票后,发现《发票联》上的税额是10W多,算起来只有3.0%的税,于是我问建筑公司财务为什么票面只有3.0%的税,他们解释说:我们是这样开票的。并拿出一张完税证,上面列明税种,金额合计是20W多,算起来是5.8%的税率。

我把《发票联》和完税证复印件拿到甲方财务时,甲方财务以完税证上的纳税人名称不是甲方公司名称为理由不同意给我们报销……再致电给建筑公司财务时,他们说只能是这样开票的,不然的话他们没法做帐……

后来甲方财务又说,应该是他们去开发票,说我们不应这么急着去开票,现在搞错了,看你们怎么办。。。我无言。。。

写了这么多,我还没有完全弄明白您的意思
在税务上说挂扣是行不通的,正规的理解是:
港资公司(甲方)和建筑公司签了建筑合同,然后建筑公司分包给你们
这样的话,是由建筑公司开发票(建筑业的营业税税率是3%,再加上其他附加税费最高也就3.3%,他算出的5.8%我估计也许考虑了企业所得税)并提供代扣代缴的完税证明。你就不需要开发票和完税了.(PS:但这种代扣代缴仅就营业税及附加而言,是不包括企业所得税的)
但现在你说的就不是正规的操作了,你是挂扣建筑公司,人家肯定得把企业所得税也给算进去。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你们公司就只能有2.2%的赚头了,是不是这个数字呢?
也不知道你们最终解决方式是什么,能否告知?

发票交还给挂靠建筑公司,把发票作废就可以了

可以去找你们挂靠的那家公司所属税务局,自然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