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打架,只踢了两脚,那人倒地下装心脏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29:18
后来那人报警了,警察来了,那人非要备案,后来打了120。把那人抬走了。
那人在医院住了3天,
假如说,那人之前就有脑振荡,或者心脏病,硬说是我打她打的,最严重,能定什么罪?轻伤害?
假如她之前就有这两种病,医院能鉴定出,是旧伤,还是,是我导致出的病吗?
我最重该负责什么?还是可以完全不负责??

不会的 可以做司法鉴定 如果之前就有心脏病或是脑震荡,并且你在这之前不知道的 那只是属于意外事件,你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你事先知道他有 心脏病 或是 脑震荡还伤害他的 ,或者 司法鉴定结果证明 他的病是因为你的殴打所致 的
那你就要承担 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轻伤还是重伤 也要看司法鉴定的结论 当然越重处罚的就越严厉!
反正,你不必太在乎他说什么,法律是讲证据和逻辑的!你就静静的等待吧。

故意伤害罪
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这个伤势不是你造成的,但是这个证据不好收集
能鉴定出来的
如果是你造成的,那么应该是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
如果不是你造成的,那么就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赔偿损失就可以

从医学角度上说,
脑震荡是不可能“之前就有”的,
心脏病是否以前就有当然可以检查出来,这非常简单,而且通常被打之后心脏病都是“复发”,不会是你打出来的心脏病,直接导致心脏受损通常是要死人的,而不是心脏病发作,但是导致他人心脏病发作的行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的。。。

ps:假装心脏病发作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心电图都可能说明问题,这不是简单的心跳过速,没那么容易装的,所以你放心,如果要是他假装的,你的事肯定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