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01:22
请问,这句话对吗?对错的理由是什么呢?我做里2张考卷,都有这题,可是给出的答案都不一样。搜索了一下还是觉得很模棱两可。
题目是“在我国,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判断对错的。

搜索了一下有这样的介绍——
“国家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但我国仍然存在权力的划分,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都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我应该选哪个呢?

你看一下宪法的规定,是说有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人民代表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而在关于法院、检察院行使权力的规定上:宪法126、131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对于人大的监督上也并不是代为行使权力,而必须是整体监督。
因此,国家立法权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有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笼统说全国人大是错误的,而且说人大行使行政、司法权是不妥当的。

话本身是错的。
我国三权与标准的西方三权分立的不同在于,我国的最高立法机构高于最高行政机构和最高司法机构。也就是立法权高于司法、行政权。
我国国家级别的立法权主要是在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但是全国人大和其常委并不行使司法、行政权力,而是由法院+检察院系统行使主要的司法权,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系统行使主要的行政权力。

国家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但我国仍然存在权力的划分,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都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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