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一个贷款诈骗的受害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40:05
本人2000年考入一所比较知名的大学。由于家贫,无力筹集学费,家父找到我大伯做担保人,到乡农行申请贷款,被银行拒绝。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凑够了学费。但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也可能是家父的,事隔多年,家父自己也记不清楚了)还放在我大伯那里,他说再帮我们看看(贷款的事)。家父就回家了(我家离大伯家有几百公里)。
时间一晃过去了七年(我大伯已于当年去世)。某日,家中忽然接到那家银行的电话,说我2000年曾经向银行贷款2000,现在本息已超过4000元了。我家人感到莫名其妙,遂到银行查证,结果令我们大吃一惊,那贷款条上的贷款人赫然写着我的名字(贷款日期是2000年8月29日,而我是2000年9月1日开学,那时我还差10天才年满18周岁),第一担保人是我大伯,第二担保人是我舅舅(我舅舅就在那家银行隔壁上班,而我大伯也是认识我舅舅的),还有我本人的印章(我从未有过自己的印章)。所有签名里,只有我大伯的签名是真,我和我舅舅的签名都是假的。取款人也是我大伯。贷款申请也出自我大伯,是他签自己的名,说是给我贷款上学(实际上我从没有见过这笔钱)。
如今我大伯已死(他死后我们才被通知还款的),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银行的过失,与你无关。因为贷款申请人要满18周岁且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你可以先向银行说明情况,如果银行还要你还款,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贷款当事人必须到场签字,如果你不知道这事,是银行的过失。用银行法规说这是一笔顶冒名贷款,如果追究银行信贷人员不能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