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31:29
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投资单位为什么不用做账??

请详细解释下.谢谢大家了.
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 也就无利润上交给投资单位 .

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 为什么就无利润上交给投资单位了.. 那他实现的净利润都干嘛了??

这是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中成本法核算的规定,当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还没有分配之前,投资单位不确认投资收益。
当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股利时,投资单位在可以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 也就无利润上交给投资单位 投资单位没收到任何利润 就不用做帐

The net income is usually re-invested into the company for future growth. The investor exits through M&A or IPO so that its investment is maximized. As long as there is no dividend declared, the gain is not realized and therefore should not be recognized as income.

你们的帐目有问题/我作财务干了30年拉/不好回答

问题的回答

首先,投资单位做帐时,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都要同时做帐,因为有借必有贷,只有一方是不可以的.)当年只有同时具备有股利又有利润时才能做帐,只有单一的一方,无法做帐.

其次,当年投资时,都是在次年分得当年投资那年的股利.这里分得的利润和股利都是当年的,所以有借才有贷,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差额假定不考虑,我在这里说的意思是便于好理解些,如果有借方应收股利,就得有贷方投资收益.不是真正的差额不考虑的意思.真正有差额时还是要冲减或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因为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当年的金额不一定是相等的.

但这里不包括投资当年收到上一年度的股利.

以上会计准则也是这样规定的.当年的利润和股利都是要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单位投资收益的确认,是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时,按投资单位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的投资收益.

问题补充的回答:

有利润上交给投资单位的,投资单位每年收到的股利,不就是=投资收益+冲减或恢复长期股权投资,而投资收益的确认,都是根据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累计数这些数额通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