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的妈妈是一位舞蹈演员,她每参加一场演出收入300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11:22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演出收入扣除800元后的余额部分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过年期间,她共演出了5场,请你帮她算算,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列式

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假如上述收入在1个月内取得,则总收入=5*3000=15000元,
应税所得=15000-15000*20%(超过4000可扣除20%的费用)
=12000
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