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57:20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在网上认识一位网友,她说她也是大学生,转天我们两个人开了房,刚进屋警察冲进来了,我这时才刚知道她是小姐,我很郁闷,警察在我身上翻出300元,就给我定了个嫖娼的头衔,可我压根就不知道她是小姐,而且也没有金钱交易,警察通知了我的学校,我很担心,查了一下我们学校关于处分方面的规定,有这个一条:
第九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处罚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构成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和拘留,情节较轻或过失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的,学校可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很明显我属于第三条,我现在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他们,并保证下次绝不再犯,那么学校会给我什么样的处分呢?

是在人为,完全可以不处分,别怕。你那些老师也有的不是好东西。

你够糊涂,怎么不问清楚,找辅导员,学校相关部门说明情况,那女的没被警察带走么

开除~~~~大学的话好点,送礼去吧,辅导员都很那个的。

你我都有同样的经历,我是留校察看,我看你也完了

都怎麽了?性是个很随便的事情吗?难道都不知道艾滋病在我国蔓延趋势,都这麽漠视自己与别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