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全额退保,求各位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2:59:35
2007年1月,我母亲在一个中国人寿业务员的诱导之下(此人曾是我母亲的朋友),为我买了一份“美满一生”分红型的保险(投保人为我母亲,被保险人是我),合同上表示应从2007年的1月24日起,缴费期满日为2010年1月23日,每年交一万元。在今年1月的时,此业务员曾通过我家亲戚提示我母亲应继续交第三年的保费。

今年需要用钱,于是向家人借钱时母亲才告诉我此事,考虑到机会成本及通胀率发现这份保险所分得红利并不如银行划算。加上母亲曾听业务员告诉她“最后可以拿到几十万”“不想保了随时可以全部退”等话,认为有欺骗行为,所以打算退保。

研读合同之后发现,现以交两年保费,目前再宽限期内。如果此时退款,按照现金价值表,只能得到11090元。 近乎损失本金50%。 非常痛心,这些钱是父母辛苦一生所积攒的一点积蓄。并且母亲年龄大了,有健忘倾向,很多事情记不住。我在向母亲询问一些当时投保时的情况,母亲一点也想不起来。并且保险公司在我母亲第二次缴费时,也未给她发票或收据。

但还有一个情况就是,保单及分红保险声明书上的签名,均为代签,绝非我和我母亲的签名。并发现分红保险声明书和保单上的签名并非一人所签。
也就是说,这份保险单被人代签后,分红保险声明书也被另外一人代签。因为是熟人,母亲当时并未理会。但是再代签之前,我母亲并不知情。据我母亲回忆,她只交款了。一个月后,此业务员拿来了已经签署好的保单合同。

今天去保险公司,虽然公司里有值班人员,但并未正式上班,并从该前台人员口中得知,当时给我们办理此项业务的业务员已经辞职。我要求他们给我第二年度缴费发票时,工作人员态度较恶劣。直接拒绝。

母亲身体不好,知道此事之后。心里特别难过,害怕因为此事弄的她老人家整日抑郁。而伤了身体。

先有几个问题向各位请教:

1、是否可以以业务员代签名为理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款?

2、这样的退款周期大概再多长时间?

3、没有第二年度的缴费发票,保险公司是否认账?

4、如果此事无法调节,需要走向诉

1.完全可以,代签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2.由于有扯皮,所以时间就不好说了

3.存在风险,不一定该业务员如期交了保费,但从你说的一些情况来看,应该是交了

4.保险合同了,上面有投保书那些的复印件,可以证明是代签的

5.别忙着诉讼,先去当地保监局投诉,如果结果不如意,再考虑诉讼不迟

想要全额退保,求各位帮助

帮你分析一下,是这样的,当然可以退,如果提前领取(相当于违约)就按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在保险合同的前几页就有几张是关于现金价值的相关记载,上面第一栏是写的“***基本保障对应的现金价值”,关于从第一年,二年,,,以些类推所对应的金额。这时,你看到第N年对应什么金额,上面就是你应该领取多少的结果。

一般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小,毕竟都交了,而且也拥有了这份保障,建议你谨慎退掉。

另外,提前退保,你所交的保费是拿不回来完的。